工作签证

至盈协助香港公司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就业签证,让申请人的海外僱员来港居住及同时履行申请人提供的香港僱佣合约,或使该公司的负责人在香港居留及经营业务。

 

 

什麽是香港的「工作签证」?

「工作签证」的官方名称是「就业签证」。它是香港的「居留签证」之一,就业签证的持有人能够入境和留港接受就业,他可申请其家人到香港居住。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后,他可申请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由于香港的法律允许双重国籍,香港永久居民亦可以同时是其他国家的公民。

 

我们会在您申请工作签证时提供有关所需文件的谘询,为申请人准备一份度身订造的文件清单和为申请人和僱主建议不同的方案及其成功的可能性。我们为客户提供公司及个人香港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我们的经验可帮助客户以一个合理的费用办妥工作许可证,并使整个申请过程更加顺利及有效。

 

我们提供的服务

同进协助您申请以下种类的香港「就业签证」︰

•      适用于香港公司的海外僱员:一般就业政策(GEP) – 专业人士(非大陆居民)

•      适用于现有香港就业签证持有人:申请家属签证和延期逗留